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预通知

发布者:工商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16-12-05浏览次数:1001

根据工作惯例,经咨询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,今年武汉市将继续组织针对省内高校毕业生中的困难学生,进行求职补贴发放的工作,具体通知将在年后发布,为了方便符合条件的同学提前做好申请准备,现就申报工作预先通知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

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、社会孤儿、烈属、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每人800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《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》;

2、身份证复印件;

3、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(低保证复印件)或社会孤儿证明(社会福利证复印件)、烈属证明(烈士证明书复印件)、残疾人证明(残疾人证复印件)、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收款凭证,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、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。

4、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(账)号;

四、申请程序

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申请表,办理汉口银行卡,将填好的申请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有关证明和银行卡复印件等其它申请材料于110前交院系审核。院系审核后报学校招毕处,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,报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。

院系材料接收地点:群贤楼414办公室

五、其他说明

本通知为根据往年工作安排预先下达的通知,如果最终确定的实施方案与本通知有冲突的,将以学校方案为准。

  

工商管理学院

2016125

1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.xls2、求职补贴申报材料说明.doc3、求职补贴申请表.doc